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3550334400
您的位置:首页>住房公积金资讯
乌鲁木齐公积金金金代办提取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 公积金提取代办-公积金代办提取-公积金提取中介 ] /更新时间:2025-07-09 00:52:57

代办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乌鲁,可以代办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金账户内的木齐存储余额:

  1、购买、公积建造、金金金代件翻建、办提大修自住住房的取条;

  2、离休、乌鲁退休的木齐;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积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金金金代件;

  4、出境定居的办提;

  5、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取条;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乌鲁法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木齐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公积;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复制成功
微信号: 6505175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3550334400
微信号: 6505175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