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3550334400
您的位置:首页>住房公积金资讯
宜宾租房公积金金金办理 正规流程
发布者:[ 公积金提取代办-公积金代办提取-公积金提取中介 ] /更新时间:2025-07-09 07:26:15

宜宾租房公积金金金办理正规流程建议

租房代办提取公积金金金,宜宾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租房一件陌生的事情。但是公积规流,随着住房公积金金金制度的金金金办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理正城市开始支持租房代办提取公积金金金。宜宾作为四川省的宜宾一个重要城市,也不例外。租房那么,公积规流宜宾租房公积金金金办理的金金金办正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理正办理条件

1.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金满 3 个月;

2. 申请人及配偶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3. 申请人及配偶未代办提取过住房公积金金金用于支付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租金;

4.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宜宾住房公积金金金贷款。

二、租房办理材料

1.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金金代办提取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规流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4.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信息证明原件;

5. 申请人及配偶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

6. 租赁住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7. 租赁住房的租金发票原件;

8.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金金金办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办理材料,理正前往宜宾市住房公积金金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2.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金金账户余额转入其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内;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原因;

4. 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及配偶应在租赁住房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只能代办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金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3. 申请人及配偶每次代办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租金总额;

4. 申请人及配偶代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金应优先用于支付租金,不足部分由申请人自行补足;

5.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以申请代办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金金;

6.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金代办提取记录应作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7. 申请人及配偶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宜宾租房公积金金金办理的正规流程并不复杂,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流程办理即可。

复制成功
微信号: 5074323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3550334400
微信号: 5074323 添加微信